孔祥毅:与广告行业共成长
2019-02-18 08:46:30
孔祥毅
上海市广告协会会长,曾任沪东造船厂党委宣传部长,上海船舶工业公司党委宣传处长,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注册处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哈尔滨办亊处主任。
孔祥毅:与广告行业共成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由于清除了“左”的思想影响,上海的经济在各行业渐渐恢复,作为经济晴雨表的广告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
上海市广告协会成立于1986年3月27日, 当时广告业发展如火如荼。从1979年上海广告业恢复时只有三家广告公司开始,到1985年底,上海市已批准登记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有403家,比1981年增加4倍;广告经营额达到6547万元(其中外汇人民币495万元),比1981年增长2倍,居全国首列。
除了专营的广告公司外,涉及到广播、电视、电影、报刊、杂志以及商业、外贸、文化、出版、体育、卫生、交通、邮电、科技、教育等各个系统,当时都在开始经营广告业务。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市场的继续扩大,上海的广告事业还会有更大发展。
广告行业有了娘家
1984年5月,上海市广告协会筹备组成立,主要抽调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参加中国广告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上海市代表组成。
孔祥毅介绍说,广告协会的筹建过程也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筹建期间,筹备组先后举行了四次筹备工作会议。在三个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发展会员。二是协商确定协会理事会名额、人选,以及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人选。三是解决协会会址和工作人员配备问题。为了使协会工作能得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老前辈与有声望的广告行家、专家的指导与支持,邀请著名的经济学家、曾长期从事工商行政管理领导工作,时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蔡北华担任协会的名誉会长,同时聘请在广告经营、经济研究和美术教育工作方面有丰富经验和声望的徐百益、蔡振华、丁浩担任协会的顾问。
时间又过了一年,1985年4月3日,市工商局向上海市政府提交了建立市广告协会的报告,5月29日得到了上海市政府的批复意见。具体内容是:“同意建立上海市广告协会,挂靠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并且明确了广告协会的定位:宣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协调经营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业务指导和技术交流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等。
孔祥毅:与广告行业共成长
上海市广告协会成立大会会场
孔祥毅:与广告行业共成长
江泽民题词
在各项条件都相对成熟后,1986年3月27日,上海市广告协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当时包括中共上海市委书记芮杏文,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中国广告协会会长费开龙,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蔡北华等领导都亲临现场,共有268家会员单位,以及各界人士共600余人参加。自此,上海的广告业有了自己的行业组织,有了娘家。
孔祥毅:与广告行业共成长
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前中国广告协会会长费开龙同志讲话
孔祥毅:与广告行业共成长
上海市广告协会成立,杨培青题词
上海市广告协会的春天
协会成立后,在我国第一部广告法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上海一直是广告行业的先锋,不论在实践还是理论上,都有很高的起点。在第一部广告法制定早期,广告协会联系企业主、广告公司有经验的人士,专门到北京开闭门会,为广告法的细则建言献策。1994年10月27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通过。
2015年4月24日,广告法进行首次修订。相比于旧法,新广告法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涉及面广,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增加保健食品广告、大众传媒广告等规定,禁止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广告,公交、户外禁发烟草广告等内容。协会多次召开座谈会,收集业界和学界专家意见,对新《广告法》的颁布提供了意见。
孔祥毅说:“新广告法规定,自然人也属于广告的发布者。在信息化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是广告的发布者。为了顺应新时代的变化,上海市广告协会除吸纳企业外,个人会员也可以加入协会组织。”
上海市广告协会成立的第一天,就决定了它的性质。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兢兢业业为广告同仁服务是重中之重。
积极推动行业发展
30年来,上海市广告协会充当政府与企业联系的桥梁,积极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构建国际和国内信息和商务交流平台,在金融、政策、制度建设、人才培训、设计比赛、专业论坛、转型发展、新媒体和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孔祥毅认为,协会要抓住广告在供给侧和需求侧改革中的特殊作用,推动广告业的转型发展,支持广告业的跨界、跨行业、跨地区融合发展,鼓励其与国内外广告企业、广告园区开展合作;加强上海市广告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上海广告专业人才参与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论坛、交流活动等。
比如首届“上海国际广告节”于2018年举办,助力上海打响“四个品牌”;从2001年开始和《中国广告》杂志社联合主办“中国广告与品牌大会”,今年已是第十八届,成为广告行业的年度风向标;和上海大学共同主办有国际院校参与的“上海国际大学生广告节”(原来是上海大学生广告节),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广告界后继人才,也已是第十七届;从协会成立伊始举办上海市优秀广告作品展评赛,传播新的创意,展示行业的发展现状,提升行业专业品质,引领行业与日俱进,促进了上海市广告业的发展,今年是第二十五届。”
2012年协会受上海市工商局的委托,制定行业行规。将广大会员的一致要求反映在自己的行规行约中,使自己在发展中能科学化、数据化、系统化、法理化。
《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车身广告技术规范》《立杆挂旗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广告灯箱设置安全技术规范》三项广告技术规范作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得到发布和实施, 《LED显示屏广告设置技术规程》作为行业标准在行业内颁布施行。
孔祥毅介绍说:“协会作为联系政府的纽带和桥梁,和市工商局联系,促进审批改革;和市经信委联系,发挥广告业在上海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和市容绿化局联系,协调有关事项,稳定户外广告的秩序等。从企业实际要求出发,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解决困难,维护权益,使协会的凝聚力不断增强。”
为取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而努力
自2010年开始,上海市广告界为降低和取消文化事业建设费作了不少努力。
上海市首先在1995年开征社会事业建设费,费率定为4%;国务院于1996年发出“国发[1996]37号”文,在全国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费率定为3%。
2010年,协会在召开部分会员单位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撰写了两封信,分别呈送市政府屠光照副市长和市委宣传部。提出:(1)应遵照国务院文件规定,收费率应从4%降为3%;(2)应将征收范围限定为媒介单位和户外广经营单位,而不要将征收范围扩大到一切广告经营单位。
后上海市政府颁发“沪府发[2010]45号”文件,将征收费率从4%降至3%,但征收对象范围未予变动。该文件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孔祥毅说:“协会一直在为取消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而努力,多次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通过上海和全国两会,要求取消或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现在有了一些松动。协会曾经委托上海唐神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刚在上海市政协的十二届一次到四次的会议上,先后四次就此事进行了提案。上海市人大代表陈岩(分众传媒首席战略官)充分了解情况并搜集材料,拟写了《关于取消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建议》,提交人大审议。“文创50条”第45条明确指出,“规范收费行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范广告领域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不得在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以外违规扩大征收范围。清理其他不合理收费”。
协会利用各种机会,支持企业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如文创办的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每年都有十多家企业获得帮助,广告业就是创意产业,应该获得更多这样的支持。
虽然努力已经初见成效,但上海市广告协会并没有停止前进的步伐。它仍然在路上,为行业的共同利益而奔走。
“上海广告业是中国广告业的发源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一代一代广告人的努力,让上海广告业始终走在全国的先列,我们要不辱使命,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协会在上海广告业发展中的作用。”孔祥毅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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