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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互联网广告不得等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

2021-11-29 10:50:20 cqsxggcn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征求意见稿》要求,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规定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

(二)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定位;

(三)实现单个广告的关闭,须经两次以上点击;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

(五)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征求意见稿》强调,不得以欺骗、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利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此外,关于广告标注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 " 广告 "。

如果你有什么想法,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前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 通过首页 " 互动 " 栏目中的 " 征集调查 " 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标题加注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意见 " 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8 号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邮编: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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